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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繕組報修公告1. 本系統以各系所(使用\管理)單位業務相關承辦人員申請報修為主,各位老師如有報修需求,請洽各系所(使用\管理)單位同仁申請報修。
2. 學生宿舍申請修繕請洽學務處住宿輔導組。
3. 教職員宿舍申請修繕請洽總務處保管組。
4. 修繕流程:使用(管理)單位報修⇒營繕組會同報修單位現勘⇒修繕內容請示⇒通知廠商修繕⇒
廠商備料及施工公告(配合使用單位可修繕時間)⇒營繕組會同報修單位驗收⇒結案。
5. 為使各使用(管理)單位了解報修系統有其輕重緩急,將報修分為三等級並公告於「 營繕報修申請系統」。
(1)第一優先:
![]() 停水
停電
全校停話
建築或機電設備有立即危險之虞(例如:建物出入口磁磚掉落、觸電危險等)
(2)第二優先:
![]() 涉及能源耗費部分(例如:漏水、漏電、路燈不正常等)
(3)第三優先:
![]() 其他土木、建築零星修繕
其他機電、弱電零星修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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